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老年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高薪境外兼职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部门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下载所谓'金融管理APP'并缴纳保证金。通过线下见面加深信任,李某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将3.5万元汇入对公账户,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应全额返款;公司辩称李某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转账凭证证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交员工授权文件,但未发现相关证据。通过分析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且对公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公司未能证明李某某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第1192条关于侵权责任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精准诈骗,保存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身份管理,避免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