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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诈骗虚拟币提现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交友诈骗虚拟币提现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企业主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财富通'APP并注册账户。通过虚假身份建立信任后,李某某谎称平台可快速提现,要求张某某先充值3.5万元测试资金通道。张某某按指示将网贷提现所得2.8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因平台无法提现被要求提供验证码二次转账,最终损失全部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对其婚恋诈骗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双方对平台是否构成诈骗共谋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审查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经第三方虚拟币通道流转。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平台审核义务,对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和APP界面截图无异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1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话术陷阱。遭遇虚拟币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转账记录、验证码请求等完整证据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