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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诱导提现后跨境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对象诱导提现后跨境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平台操作,涉及网贷提现后跨境资金流转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海外投资经理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使用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以'投资需转至境外平台'为由,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拟投资平台,期间通过微信持续沟通并伪造聊天记录制造资金安全假象。当张某某发现资金异常时,李某已失联,平台亦无法提现,遂申请公安机关紧急止付但未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交易需用户本人操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网贷平台提现凭证、监控视频及公证的电子数据。公司提出聊天记录可能被篡改,监控视频未显示完整交易过程。经技术鉴定,电子证据时间戳完整,结合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确经跨境通道流转,仲裁庭采纳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资金流向后启动应急止付程序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关于资金止付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遭遇资金异常流转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止付。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通过公证保全。对平台要求脱离系统交易的异常情况,应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陷入跨境资金陷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