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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获部分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获部分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注册用户,因遭遇精准信息诈骗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添加了自称征信修复专员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征信被异常查询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第三方支付平台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期间通过电信电话多次冒充公检法人员施压,最终骗其转账约3.5万元。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张某某留存了关键短信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审核义务导致受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平台方辩称已明确标注服务范围,诈骗行为系用户自行操作所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注册协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平台方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强调李某账号经实名认证且服务条款已尽到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未及时拦截异常交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对高风险账号进行有效筛查,需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防范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同步报警并协助止付。用户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遇冒充公检法诈骗立即挂断并保存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亦应完善风控系统,避免因技术漏洞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