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遭拒还钱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遭拒还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公司以虚假招聘为由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招聘信息,称可提供高薪兼职机会。公司要求其先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承诺后续返佣。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对方谎称需支付手续费并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要求转账,最终资金被冻结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签订合同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招聘信息截图、虚假APP界面、短信记录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招聘场景及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及责任承担;《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以返佣为名要求转账行为。网络平台需加强招聘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