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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诈骗员工3.5万元未退还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员工3.5万元未退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作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通知,对方自称公司高管并承诺境外高薪工作。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前往公司线下地址办理手续。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地址,且所谓'领导'身份无法核实,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公司资质、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该费用为正常业务办理金,且已通过APP截图证明交易真实性,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APP截图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欺诈。被申请人仅提供模糊的公司资质文件,无法说明费用用途及核实所谓'领导'身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申请人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虚假身份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急聘'等诱饵,核实公司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转账,保存证据及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伪造文件进行违法招工活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