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兼职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应聘兼职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境外工作为诱饵,诱骗其转账至虚拟币通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境外高薪兼职广告,对方自称从事医疗养老项目,要求其缴纳‘安全账户’费用。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并无实际业务,且所谓‘投资老师’要求其点击陌生链接调取平台信息,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点击链接操作,且未签订书面协议,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确认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公司虽提交部分操作记录,但无法证明资金流转与真实业务关联,且未对虚构信息进行有效举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场景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安全账户’‘虚拟币通道’等话术。若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劳动者资金,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