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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身份要求扫码付款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身份要求扫码付款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男子李某。对方以招聘客服为由,虚构公司背景并伪造工作资质,诱导张某某缴纳'培训费'和'保证金'。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要求扫码转账,期间还要求张某某提供屏幕共享权限验证'账户安全',后经核实李某实际为个体经营者,且其使用的收款账户存在频繁异常交易记录。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申请案件串并,引发纠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身份构成合同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公司已尽平台审查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社交平台APP截图、转账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确认李某使用非本人账户接收款项。针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问题,仲裁员要求双方举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该行为被认定为新型诈骗手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前要确认账户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平台申请案件串并。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