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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冒充男友骗3.5万元返佣款

【标题】学生冒充男友骗3.5万元返佣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女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对象身份冒充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其先垫付3.5万元作为入金保证金。张某某在约定线下见面后,通过微信分12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且该公司账户已被冻结。因未及时保留聊天记录,导致维权进程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其存在重大过失。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身份欺诈及转账行为的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公司承认账户冻结事实但否认诈骗意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对方虚构身份证据,结合转账时间线及线下接触记录,认定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报案延迟导致证据链不完整无法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适用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建议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被骗立即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商业诈骗,否则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