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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保证金

【标题】微信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李某某提供的第三方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账户。李某某在收取款项后失联,平台账号被封停,经调查无真实贷款交易发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贷款业务系第三方操作,平台无直接侵权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账户信息截图,公司提供平台用户协议及风控措施说明。经核查,涉案账号确系公司注册,但未履行实名认证及资金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保证金,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救济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贷款诈骗陷阱。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业务,发现异常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