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部分追回
【标题】求职者被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部分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短信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投资理财培训纠纷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兼职招聘短信,声称可提供投资理财培训机会。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了3.5万元培训费用。后公司指派自称投资老师的人诱导其操作虚拟投资平台,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直至2024年8月发现账户异常,张某某才意识到被骗,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费用为正规课程费,且已提供培训服务,不同意返还。双方对是否构成诈骗、验证码泄露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第三方支付流水、短信通信记录,并要求公司提供培训课程明细。公司提交的所谓培训资料被证实为伪造,但辩称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仲裁员现场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张某某在缴费后曾多次询问培训细节但未留存完整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培训费用,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用人单位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培训名义收取费用的招聘骗局,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缴费凭证。发现被骗后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