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电商平台客服,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技术服务企业,案由涉及诈骗及个人信息泄露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客服岗位期间,通过线上客服接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对方通过虚拟币通道诱导张某某将信用卡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以'手续费'名义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利用平台漏洞伪造公职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且未签订合同,要求返还资金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仅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否认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交易记录,确认资金流转路径。申请人提交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内部通报文件,被申请人未能有效举证其免责事由。针对虚拟币通道资金流向,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区块链溯源分析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全部被骗资金并支付维权费用,员工个人行为部分由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责任认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电商平台建立双人核验机制。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