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调包诈骗案员工成功追回损失
【标题】假币调包诈骗案员工成功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顾问职位,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后张某某按指示至线下街面与所谓公司员工见面,被要求扫码支付培训费约3.5万元。实际收款账号为境外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使用假币调包,且该公司账号已遭封停,张某某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失误,且已注销涉案账号不存在违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了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假币实物,公司仅提供账号注销证明。经质证,公司无法证明账号与诈骗行为无关联,亦未举证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员工存在冒充身份及虚构培训项目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高收益承诺;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账号并报警,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