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骗用户扫码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骗用户扫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宣传及虚拟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参与'刷单返利'。在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某以'系统升级需验证码'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随后失联。平台于2024年6月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发现该App实为诈骗软件,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利用婚恋交友场景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平台账号归属第三方,且用户主动扫码操作,与公司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涉案账号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平台存在免责约定,电子证据经鉴定具备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虚拟币本金2.8万元,驳回利息及平台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虚拟币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平台方应对注册身份真实性负审核责任,但需区分平台责任与实际运营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