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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科技公司虚构兼职诈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遇科技公司虚构兼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工作,入职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额返佣为诱饵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高薪兼职'广告,通过电信电话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现金交付2000元入职保证金,并承诺后续垫付资金可获得约3.5万元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将钱款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后发现涉案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联系平台时被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公司失联后,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转账记录、APP下架截图及与李某某的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副本,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认定电子证据需经技术鉴定确认真实性,但公司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身份骗取信任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的2000元入职保证金,并确认其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支持全部返佣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缴费后返佣'套路。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高回报兼职保持警惕,及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并在遭遇诈骗时立即报警处理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