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理财骗局受害者索赔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理财骗局受害者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虚假投资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荐'高收益低风险'的虚拟币理财项目,承诺月收益率达15%。张某某通过李某提供的虚假平台链接注册账户,先后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购买虚拟币理财产品。后平台突然关闭提现功能,李某失联。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取得有效立案结果,遂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益。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称其为独立第三方,主张张某某系自行参与网络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企业通讯录证明李某非员工,并申请对聊天记录真实性进行鉴定。庭审中双方就李某是否具备公司授权、平台真实性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公司方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虚假宣传,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直接关联,且未签订书面合同,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注意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遇到'高收益低风险'宣传应提高警惕,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避免轻信社交平台推荐的虚拟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