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账户遭冻结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非法集资与贷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自称'贷款审批通过'的私信,对方以'高危人群可快速解冻账户'为由要求点击链接办理所谓'紧急止付'手续。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按指示通过APP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对方失联,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导致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按平台规则展示风险提示,且诈骗行为系第三方伪造账号实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平台用户协议及风控系统日志。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平台未有效识别虚假贷款专员身份,且风险提示存在形式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