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催款员工被骗转账20万
【标题】冒充领导催款员工被骗转账20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某市退休人员,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被卷入非法集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财务助理'兼职信息,按指示添加公司客服微信后被要求点击链接下载培训软件。客服冒充董事长名义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方可入职,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期间通过伪造的通话记录营造紧急氛围,最终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且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领导身份、诱导虚拟币转账等欺诈行为;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产生后果,且已通过多级拆分完成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培训协议文本。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房,且其宣称的投资理财场景与实际业务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15万元本金,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民事行为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