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贷致3.5万元损失被追偿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贷致3.5万元损失被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培训贷名义诱导参与投资理财,后因资金跨境流转遭遇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金融专员兼职'招聘信息,联系后被要求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贷。对方冒充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内部培训'为由诱导张某某点击境外链接注册投资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所谓培训贷实际是虚构的跨境投资骗局,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且无真实交易发生。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用于'账户验证',后平台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培训贷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参与投资,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未能提供培训贷合同或资金使用明细,且无法解释跨境资金流转的合法性。仲裁员结合网站截图中的虚假政府标识及多次验证码索取行为,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退还培训贷本金3.5万元及利息1.2万元,赔偿张某某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用人单位不得以虚假手段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培训贷'等变相收费陷阱,核实招聘方资质时注意查验政府备案信息。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所有电子证据以便案件串并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