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损失未止付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损失未止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类社交平台。双方因平台客服人员冒充身份引发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App结识自称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在ATM机操作网贷提现后转账,发现账户被假币调包时已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损失约3.5万元。平台方称无法核实客服身份真实性。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客服人员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平台全额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客服身份无法完全核实,且张某某未及时发现异常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固化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庭审中双方就'平台是否应承担监管责任'及'损失扩大责任归属'展开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认定其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存在过错,但张某某未及时采取止付措施亦负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及诈骗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个人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电子数据,但错过止付窗口可能影响追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