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虚假兼职诈骗损失难追
【标题】求职者遭遇虚假兼职诈骗损失难追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该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及高收益回报,导致其遭受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称可参与教育培训项目获得高额返利。经沟通后,该公司以签订合同协议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教育培训资质,且资金已被快速转移,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该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则称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张某某自愿转账应视为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人员、虚构培训项目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本案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签订合同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资金损失后,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