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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中奖诈骗案:冒充领导骗现金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中奖诈骗案:冒充领导骗现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纠纷,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中奖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谎称需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才能领取奖品,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向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为虚假网站,遂向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其受骗,公司则称仅提供技术平台且已公示风险提示,李某账户与公司无关联。争议焦点在于平台运营方与收款账户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以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注册信息及转账记录,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通过通话记录显示李某多次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但公司提供的平台数据未发现对应账号。仲裁员结合《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展开技术核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有效识别虚假账号,需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80%损失。确认实际诈骗金额为约3.5万元,扣除平台手续费后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用户需警惕婚恋交友中的资金风险。遭遇验证码泄露应立即冻结账户,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于第三方收款账户,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资金流向与平台的关联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