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招聘兼职为名,称公司有高额返利项目,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财富通'的涉案APP进行投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通过信用卡支付共计约3.5万元,后通过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异常。李某某以'项目审核通过'为由要求继续追加投资,但APP于2024年6月被下架,导致资金无法提现。期间通过短信多次要求张某某转账,且承诺的高回报始终未兑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投资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及利息;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欺诈。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及是否存在诱导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涉案APP注册信息、信用卡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结合短信内容及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存在诱导投资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3.5万元,赔偿利息损失5000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公司资质及APP合法性。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项目,更要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欺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