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招聘诈骗致3.5万元损失难追回
【标题】兼职招聘诈骗致3.5万元损失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兼职岗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称其电商平台有高收益兼职机会。对方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提供账户信息,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对方以'公检法调查'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称需配合资金清查。期间多次通过网站截图诱导操作,最终导致约3.5万元资金被快速转移,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时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系张某某自愿操作,且未明确承诺返还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支付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人员通讯录,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及网站备案信息,认定存在虚构兼职项目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00元,其余损失因超过止付时限且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保留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时应立即挂断并拨打110,避免开启屏幕共享。网络平台应完善资金监管机制,防止第三方支付账户被用于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