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裸聊诈骗受害者追偿案
【标题】婚恋交友裸聊诈骗受害者追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注册于某地的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都市白领'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期间李某虚构收入情况建立情感联系,后以'保证金'、'会员费'等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6月15日双方约定线下见面核实身份,张某某按指示前往某商圈咖啡厅,监控视频显示其与李某会面但未签署任何协议。次日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APP已无法登录,涉案账号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APP已下架无法追溯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确认资金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鉴定机构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确认李某线下身份与注册信息不符。双方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展开举证,张某某提交多段语音记录证明对方虚构财务状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应对用户损失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27条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受害者应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线下见面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平台冻结涉案资金。本案警示:网络交友需警惕'保证金'等话术陷阱,避免陷入裸聊诈骗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