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3.5万元充值入金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3.5万元充值入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引发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招聘为由邀请张某某参与线上培训,承诺通过贷款审批可获得高薪工作。培训过程中要求张某某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作为入金,期间多次要求屏幕共享并伪造贷款通过截图。张某某发现李某使用非本人收款账户且无实际工作安排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身份骗取培训费,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参与并称交易系个人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公司是否应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婚恋平台及第三方支付记录,确认李某身份真实性。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名单及培训协议,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显示其使用虚假公司信息。仲裁员结合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诱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余诉求。要求平台提供李某账户异常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教育培训需签订正规合同。发现对方要求屏幕共享或使用异常账户时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