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假币调包骗局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假币调包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假招聘实施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互联网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以公司有高薪理财岗位为诱饵,要求其点击不明链接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至指定账户后,发现李某提供的公司资质文件造假,且该账户无法查询到账信息。事后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线下街面假币调包手段,将诈骗所得资金转至境外账户,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转账且未签订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李某是否构成诈骗罪;2.公司是否需承担资金跨境流转的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假币鉴定报告。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表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仲裁委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信息不符,结合资金异常流转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招聘场景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在15日内向公安机关配合冻结境外账户,追缴涉案3.5万元违法所得;驳回张某某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资金追缴的指导意见。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核实招聘方资质,警惕以培训费名义实施的精准诈骗。建议企业建立员工身份核验机制,对异常资金流向及时冻结。遇假币调包等新型诈骗手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供完整转账凭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资金追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