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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员工假扮对象骗现金APP下架难提现

【标题】婚恋平台员工假扮对象骗现金APP下架难提现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骗,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追讨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街面活动中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通过微信建立婚恋关系后,以需缴纳'会员费'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公司员工,所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私自行事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主张其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截图。公司认可李某为员工但否认涉案金额关联性,申请调取李某银行流水。仲裁委通过比对李某在工作时间与受害者沟通记录,确认其存在利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张某某现金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诈骗需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职务行为负责,但需证明存在管理过失方可追责。遇APP下架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