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电信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商圈逛街时遭遇陌生人丢包分钱,后被诱导下载伪造的投资APP。对方冒充投资老师,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要求其提供网贷提现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无法追回,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诱导操作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采纳关键电子数据认定侵权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及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电信诈骗活动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投资平台诱导行为,保存验证码及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