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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难追回

【标题】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网络投资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声称可提供高收益投资机会。在微信聊天中,李某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要求张某某立即充值入金,承诺3日内可提现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共计2.8万元,后因提现受阻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未发现员工身份造假,认为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对话截图;公司提供所谓'投资协议'及系统操作日志。仲裁委要求补充报警记录及第三方平台验证材料,最终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诈骗故意为由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认定双方为网络借贷纠纷,公司未构成诈骗罪,但需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扣除平台运营成本后返还张某某1.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结合《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关于报案时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致富'话术,遭遇虚拟币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留存完整通讯记录,发现对方身份异常时优先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