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局 微信转账3.5万元遭骗
【标题】婚恋平台骗局 微信转账3.5万元遭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用户,因遭遇虚假投资诈骗申请仲裁,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及平台审核责任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虚假账户投资约3.5万元。平台虽发现异常但未及时封停账号,导致损失扩大。后李某账号被平台封停,张某某遂向仲裁委申请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审核义务,导致其陷入诈骗陷阱;平台则辩称已按协议提示风险,用户自主操作行为不应由平台担责。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构成过错及赔偿责任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平台提供用户协议条款及风险提示截图。针对证据链不完整问题,仲裁委要求补充平台风控措施记录,最终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60%,即约2.1万元,并责令平台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保障用户交易安全,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反诈提示,用户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重要交易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遭遇诈骗应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