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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充值入金案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充值入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账户并充值入金。期间李某以'审核费''保证金'名义分5次收取合计约3.5万元,后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却在收到部分款项后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收款账户实为第三方个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否认涉案账户归属,认为系张某某自行操作的合同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先后组织三次调解,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及李某发来的短信截图作为证据。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账户异常情况。仲裁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前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李某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79条:民事主体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贷款专员'类骗子,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遭遇'充值入金'等要求时应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