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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客服人员以裸聊敲诈为由诱导进行网络购物操作。对方通过QQ冒充平台官方,谎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解除威胁,诱导张某某使用网贷提现后分6笔转账至指定账户。资金到账后,骗子通过多级拆分方式转移财产,平台未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客服行为构成诈骗,要求平台全额赔偿;平台辩称客服属个人行为且未签合同,认为张某某轻信他人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内部管理文件审查,发现客服使用企业认证账号实施诈骗,且平台存在未及时响应止付请求的过错。张某某提交的证据链完整,平台未能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72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账号监管和风险预警,用户需警惕'保证金'等话术陷阱。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