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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裸聊被骗3.5万元追缴难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裸聊被骗3.5万元追缴难

【基本信息】本案为涉老年人的婚恋交友类诈骗案件,当事人张某某(62岁)通过某婚恋平台与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建立关系,后以高收益投资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李某以'内部高收益项目'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QQ进行裸聊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期间李某伪造金融机构文件,虚构'保本理财'产品,使张某某误以为可获取高额回报。6月15日,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被李某以'验证资金'为由转走款项。因张某某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报案时面临证据链断裂风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李某辩称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且张某某自愿参与投资,否认构成刑事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QQ对话截图、网贷提现记录及银行流水。李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屏幕共享记录进行电子数据恢复。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通过虚构身份和伪造文件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仅支持追缴部分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关于违法所得追缴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话术陷阱,金融机构人员应严格核实客户身份信息。遭遇资金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