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
【标题】学生遭遇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借贷服务,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其通过贷款审批为由,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交易APP。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用于'贷款保证金',后发现李某实为普通网民,且该公司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李某在收到款项后立即转移资金并失联,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履行贷款审批程序,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立案回执,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被申请人未能提供贷款审批合法依据及资金去向说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合理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用户身份审核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虚拟币交易需警惕非法集资陷阱。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