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难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提供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在微信平台进行多笔转账,期间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虚构高额返佣承诺。张某某累计通过微信转账及扫码付款方式向李某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留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履行婚恋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被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且已通过短信提醒用户注意投资风险,不承担平台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协议。公司对短信截图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现场演示婚恋平台用户身份验证流程,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注册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22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话术,遇资金纠纷要及时截图保存证据,避免因逾期举证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