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婚恋借款遭诈骗未还款
【标题】大学生婚恋借款遭诈骗未还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冒充客服人员的李某,被诱导进行线下交易并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认识自称某科技客服的李某。李某以恋爱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用于'垫付返佣'。期间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并约定线下见面确认交易。后李某失联,涉案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对方实际为虚构身份,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参与诈骗,称转账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封号履行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李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的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记录,未能说明与张某某转账的关联性。经质证,李某虚构身份及脱离平台交易的行为被认定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客服人员实施婚恋交友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张某某本金3.5万元,但对其主张的利息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因欺诈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垫付返佣'话术,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社交平台账号封停可作为证据补充,但线下交易易导致证据链断裂,建议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