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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裸聊敲诈3.5万元现金被转走

【标题】婚恋裸聊敲诈3.5万元现金被转走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及不当得利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高收益投资为诱饵,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进行裸聊,随后编造'安全账户'要求转账3.5万元,款项到账后李某某失联,公司账户显示资金已转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投资顾问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资金;李某某称其为正常投资顾问服务,否认诈骗行为,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的委托理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结合APP后台数据比对,确认李某某在社交平台使用虚假身份并伪造公司资质。对方仅提供部分业务合同模板,未出示真实服务证据。仲裁员要求双方就'裸聊'与投资行为的关联性进行举证,李某某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某返还款项2.8万元,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157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开展业务。遭遇资金损失需立即冻结相关账户,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向对方支付现金。建议对自称金融顾问的陌生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