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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遭冒充银行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银行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为民事诈骗纠纷案,原告张某某系68岁老年人,被告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兼职工作,后被卷入医疗养老项目诈骗案,导致约3.5万元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居家养老顾问'兼职招聘广告,声称可利用空闲时间赚取高额返利。公司工作人员冒充银行客服,以'养老保障金需验证账户'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虚构'医疗救助金发放'流程,后通过资金快速转移手段将款项转走,导致张某某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张某某因未核实资质且延迟报警导致损失扩大,双方对诈骗行为认定及赔偿责任划分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公司提交了所谓'合作协议'及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员重点审查了二维码收款主体与公司关联性,并核实支付记录中'安全账户'的异常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金融机构身份、虚构养老项目等诈骗行为,但指出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且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非法开立账户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养老项目+高额返利'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资质时需确认金融机构官方渠道。遭遇资金异常变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错过48小时止付黄金期。社交平台运营方需强化对虚假招聘广告的审核义务。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