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入职遭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大学生兼职入职遭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因公司虚构金融资质及投资理财骗局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金融专员'兼职信息,对方以'专业培训'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该公司工作人员自称金融监管局人员,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服通'APP进行虚拟投资。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被封停且公司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项;公司辩称该岗位属自主投资行为,且已提供培训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监控视频,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不符。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且提供的所谓'培训协议'存在多处伪造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入职缴费'等异常要求,核实企业资质时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案中监控视频与支付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建议平台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完善实名认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