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诱导投资后资金被快速转走
【标题】婚恋诱导投资后资金被快速转走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婚恋平台相识,因投资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对方以贷款专员身份虚构投资项目,称可办理高额贷款需缴纳手续费,通过微信多次发送伪造的银行流水截图。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频繁更换微信账号,且资金被转入多个陌生账户。期间曾通过短信要求对方退还部分款项,但始终未获回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任何合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公司未能提供员工权限证明及合同文本,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对方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转账至私人账户,仲裁委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1.2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职务行为负责,但需证明存在授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