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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面遇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称可提供消灾服务。李某通过电话引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财富通'的APP,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使用信用卡转账约3.5万元。初期APP返还少量收益骗取信任,后账户被封停导致资金无法取出,张某某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招聘资质、诱导转账等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协议,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资质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注册截图及信用卡消费明细。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认定APP实为诈骗平台,李某账号已被封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消灾名义诱导转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可作为维权关键依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