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遭遇虚假身份诈骗,涉案APP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添加一名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用户,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伪造身份材料骗取信任。李某声称需先垫付资金才能获得返佣,通过二维码收取张某某约3.5万元后失联。APP因涉嫌诈骗被监管部门下架,张某某发现交易记录异常后向平台投诉无果,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交易通过二维码脱离平台完成,应属用户自主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APP截图及平台投诉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庭审中,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及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的过错责任,并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相关证据有效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与诈骗行为存在间接关联,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身份,防止虚假信息传播。用户应提高警惕,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平台方若存在管理失职,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