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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现金

【标题】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现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提供'内幕消息'为名,诱导其进行裸聊后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在某科技公司办公场所交付现金,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业务资质,且所谓投资课程系虚构。李某通过伪造转账凭证试图掩盖资金流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婚恋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履行合同义务。核心争议在于虚拟币转账是否构成诈骗、线下交付现金的合法性及电子证据证明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传唤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裸聊记录截屏、现金交付监控录像及伪造转账凭证。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确认其虚构平台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通过婚恋交友实施的虚拟币通道诈骗行为违法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条款,确认公司虚构平台资质实施诈骗的违法性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出现投资指导应保持警惕,建议老年人核实平台资质后再转账,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现金交易应保留银行流水等辅助证明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