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索赔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应聘某科技公司境外兼职被骗约3.5万元,引发诈骗纠纷仲裁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境外兼职,对方以高薪为诱饵要求先垫付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将虚拟币转账至指定账户后,被要求登录虚假APP并点击链接,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以'账户异常'为由索要验证码。当张某某要求返佣时,对方失联,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电子合同,转账行为属民事纠纷。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责任划分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某科技公司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用工关系,张某某出示的对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并频繁要求提供验证码。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应退还张某某垫付费用及利息共计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兼职'等话术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工作真实性。涉及虚拟币转账时,需确认收款方身份,切勿轻信'紧急止付'等话术要求验证码。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