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者被冒充财务人员诈骗3.5万元

求职者被冒充财务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财务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遭诈骗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信息,通过私聊联系自称人事主管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入职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收款账户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记录,且无法联系到公司实际负责人。经调取应聘期间的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伪造的工作证件在街面线下场所与张某某接触,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交易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过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监控视频及应聘地点周边商户证言。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确认李某冒充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行为,且公司未对虚假招聘信息进行有效核查

【仲裁结果】裁决该公司向张某某退还3.5万元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权益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任何要求预付费用的招聘行为。对线下接触中涉及资金往来的情况,建议留存完整证据链并及时报警处理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