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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2024年5月向平台投诉未果后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养老服务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三次共计转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且平台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遂于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李某某以'财务人员'身份伪造公司文件,诱导张某某脱离平台进行私下转账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某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拒绝承认与案件关联。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员工虚构身份行为负责及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平台注册信息、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虽否认李某某员工身份,但未能举证证明其非工作人员。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李某某使用公司工作账号与之沟通,且转账账户曾关联公司业务。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并报警。个人遭遇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导致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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