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索要退款遭拒
【标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索要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婚恋关系,后因投资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的李某。李某以婚恋交友为名获取信任后,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进行投资,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按指示向李某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平台交易异常,要求退款时被要求脱离原平台交易,最终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则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要求其脱离平台交易,认为自身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虚拟币交易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社交平台用户身份验证记录及虚拟币平台风控报告,认定李某存在身份冒充行为且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李某个人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投资前应确认交易渠道合法性。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管理,防止被冒用身份实施诈骗。遭遇虚拟币诈骗需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