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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财务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财务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诱导投资及第三方支付骗术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王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在QQ群内进行虚假投资操作。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后,王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便'资金跨境流转',张某某未核实便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盗用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王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已封停涉案账号,认为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提供员工招聘档案及客服沟通记录。庭审中双方就王某身份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明细与跨境资金流转证据

【仲裁结果】认定王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因管理疏失未及时核查异常账户操作,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身份信息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企业应加强员工账号管理,发现异常操作应及时封禁并报警。遭遇诈骗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