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交友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婚恋交友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因婚恋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以贷款诈骗为由要求转账,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大额贷款为诱饵,诱导张某某添加其微信进行裸聊,随后以需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为由,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因聊天记录存在修改痕迹且无法提供转账凭证原件,证据链出现断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未能证明资金流向与平台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修改前的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报警回执;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聊天记录进行笔迹鉴定,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在婚恋平台注册信息与贷款资质不符的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保存转账凭证,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领域,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应立即终止交易,保存原始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老年人群体更需警惕冒充金融人员的新型诈骗手段,遇紧急止付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